海宁市及时救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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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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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中午,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接到一起应急联动事件,有群众报警反映称在野外捡到一只受伤的鹰,需要救护。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出动,赶赴现场查看情况。
经工作人员鉴定,该“受伤的鹰”实际是红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认真仔细检查后,发现该红隼眼睛有受伤情况,导致飞行困难,工作人员遂将红隼送往救护站进行救护。
近年来,随着海宁生态环境的日益好转,广大市民爱鸟护鸟意识增强,很多野生动物成了海宁的留鸟,红隼就是其中一种,这也是近两年海宁救护的第七只红隼,是目前海宁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猛禽。
(海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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