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作者:
殷琪惠 钟南清
时间: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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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东两省政府日前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将东江赣粤交界断面下泄水量和下泄流量纳入考核范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逐步从单纯水质补偿转到对生态产品存量维护和增量提升的补偿。
东江发源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在江西境内流域面积为3532.6平方公里,是香港和广州、深圳等地重要的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水源。2016年10月,赣粤两省签订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启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在首轮生态补偿成效显著的基础上,两省于2019年底签订第二轮协议。协议签订以来,源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东江流域出境水质保持100%达标,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7亿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15亿元、广东省横向补偿和江西省财政配套资金各6亿元。
此次签订的第三轮补偿协议资金用途更广,将补偿资金用途从专项用于生态保护治理调整为用于支持源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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