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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签发总林长令开展互花米草除治

作者: 张科 陈闻 时间:2023-7-13 阅读次数:1225

浙江省舟山市日前签发2023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坚决打赢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的令》,就当前关键时期互花米草防治任务作出具体部署。

总林长令明确,以舟山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为总指挥,统一组织全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建立市林业局牵头,发改、科技、财政等多部门组成的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各县(区、功能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将治理攻坚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加大对县(区、功能区)除治资金的扶持力度。

总林长令要求,各地要将治理攻坚工作纳入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美丽舟山建设等考核内容,确保实现“一年见效、两年除治、三年巩固、长期管护”的总体目标。要及时宣传报道除治攻坚工作进展和成效,鼓励群众和媒体监督,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推广应用成功治理技术和经验,建立长效管护制度,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加强日常巡护管理,维持长期稳定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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