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新林区林长制促“林长治”
作者:
中国绿色时报 贺钦英
时间:2023-10-24
阅读次数:98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充分发挥林长作用,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林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持续实现“三增长”。
新林区政府与当地林业局密切协作,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各级林长75人,健全规章制度17项,开展林长制网格化“一张图”区划工作,各级林长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林、护林行动,做到守林有责、守林担责、守林尽责。
当地林业局深入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为,杜绝违法违纪现象;采取近山管护、远山设卡、机动巡护管护模式,将无人机空中巡查、视频监控与检查站、管护站、巡护人员日常检查有机结合,建立起立体式资源防护监控网络;对森林资源管护站进行维修改造,实现管护站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了森林资源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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