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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树木修剪,合肥拟出新规

作者: 姜志远 时间:2024-1-3 阅读次数:774

近年来,住宅小区内的树木修剪越来越受到市民们的重视。那么,如何给树木“理发”才能兼顾美观、安全和规范呢?近日,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居住区树木“理发”应征求业主意见

据悉,为规范合肥市居住区乔灌木成形后修剪行为,保护居住区绿化成果,引导该市居住区绿化养护管理更加科学、系统、规范,充分发挥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改善居住区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及合肥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规范、标准,制定了《合肥市居住区乔灌木修剪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技术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合肥市居住区(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的地区,不包括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等)乔灌木成形后修剪,合理解决树木生长对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影响。按照相关要求,应根据不同树木的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态习性、景观功能以及合肥市气候特点,遵循“适地适树、适时适法、应留尽留、安全规范”原则,根据树种和立地环境,确定成形后修剪的时间和方法。

记者在“技术指引”中看到,乔灌木修剪应以休眠期为主,生长期为辅;应急修剪及时进行。居住区常规修剪由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居住、通行安全的,可对树木采取疏枝、短截、回缩等手法进行成形后修剪。需拟订修剪方案,按照《民法典》议事规则,征求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通过并经辖区绿化主管部门指导,公示无异议后适时组织开展。

新规为居住区树木量身打造“发型”

按照“技术指引”,居民区树木的“理发”方法主要有3种,分别是疏枝、短截和回缩。其中,疏枝是把枯死枝、伤残枝、病虫枝、重叠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徒长枝等不良枝条从基部剪除。回缩是对多年生枝条短剪,多用于枝组或骨干枝的更新及紧缩树冠等,同时要做到“逐年适度回缩”。

在对有中央领导干树形的常绿或落叶乔木修剪时,应保护顶端优势,按照“分层轮修”法进行适当疏枝,定期对围绕树木主干同一层面的枝条进行分层修剪更新,维护主梢和下枝,疏剪不良枝,保持树木冠形。仍不能解决采光、通风、居住、通行安全的,应在辖区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分层轮修的基础上进行短截或回缩修剪,修剪后的树木高度必须保留原树木高度的2/3以上,且保持5层以上的分枝。

在对无中央领导干树形的常绿或落叶乔木修剪时,应在保持树木冠形的基础上,维护主干通直及主枝、侧枝的匀称,定期剪除直立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细弱枝、徒长枝、枯死枝和病虫枝等,按不同树种修剪成杯状形或自然形。仍不能解决采光、通风、居住、通行安全的,应在辖区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保留冠形骨架的基础上,逐年适度回缩,回缩修剪量不得超过树木体量的三分之一,且至少保留3级以上结构匀称的骨干枝,并逐步培养形成新的树冠,使树木具有平衡、匀称的空间骨架。

对于灌木修剪,常采用疏枝、短截、回缩综合运用的修剪方法,剪除不良枝及抹芽等修剪应随时进行,大枝或枝组回缩修剪应在休眠期进行,抗寒性差、易梢条的树种应于早春气温回升,温度稳定后进行修剪。自然型灌木修剪应使树形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有主干的灌木修剪时应留一个较短的中心枝干,选留方向合适的3个侧枝,每个侧枝保留3-4个分枝。无主干灌木选留4-5个分布均匀、生长正常的丛生枝;冬季修剪各层主枝时,要注意适当留些侧枝,使其错落分布,老化衰败的灌木应进行重度短截;自然式绿篱应以定干整形为主,成型后仅对徒长枝修剪;生长缓慢和以观花为目的灌木,仅对徒长枝进行修剪,不应重剪。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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